工大家园2011年冬季供暖缴费及管道试水通知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工大家园住户:
2011年冬季采暖期即将到来。根据长春市政府及市公用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规定,经与供热单位宇光能源高新热力分公司协商,并经建房领导小组讨论,现就工大家园住户采暖费缴纳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住户尽快缴纳采暖费。长春市公用局与市发改委于
2010年
10月
9日
颁布的《关于住宅供热温度检测与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同一栋楼居民入住率不足50%的,属与供热公司协商供热,即使采暖温度未达到标准要求,供热单位亦不予退费。根据此项规定和供热公司要求,为了让各住户享受到高质量的采暖服务,为了保证供热单位试水打压工作顺利进行,准时供热,请今冬准备入住的各住户务必于
2011年
10月
10日前
到供热公司缴齐采暖费,同时做好开栓打压准备。特别提醒,考虑到第一年拟入住住户的数量可能达不到50%入住率,因而造成整楼供热质量下降,为防止房屋及其采暖设备设施受冻,建议各位业主尤其是顶层、低层、把山的住户即使不入住,最好也缴纳采暖费全款。
二、请不用热住户尽快申请办理停供热手续。长春市公用局与市发改委于
2009年
9月
22日
颁布的《关于规范长春市城区供热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长发改价格联〔2009〕294号)规定:对于供热期不用热的用户(已进行分户控制、未申请长期停热的),应当于
10月
15日前
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缴纳20%的基本热费;
10月
15日前
未向供热企业提出不用热申请,未缴纳20%基本热费的用户,在供热期间申请用热的,需缴纳供热期全额热费。要求长期停热的用户,需向供热企业申请,双方签订合同后,不需缴纳20%基本热费。但如再恢复供热,需向供热企业提交恢复供热申请,经供热企业同意后,补交退出管网之日起的20%基本热费。据此要求,请确定今冬不用热的住户务必于
2011年
10月
15日
之前办理此项手续,以免影响开栓供热。
三、请所有业主做好采暖试水准备。在长春市2011年冬季供暖整体部署中,要求各供热企业于
10月
18日
之前完成供暖注水工作,同时采取弹性供暖方式。为能保证各住户注水打压顺利、准时供暖,在与供热单位多次协商后,确定我小区先于其他周边小区试水打压。具体安排如下:
(一)试水时间
小区整体注水打压时间为
2011年
10月
5日
—
10月
7日
。具体各栋号注水打压时间:
1、
10月
5日
:1栋、3栋、6栋、8栋;
2、
10月
6日
:2栋、4栋、5栋、7栋;
3、
10月
7日
:9栋、10栋、11栋、12栋。
(二)相关要求
1、业主须在
10月
5日
前到物业公司办理开栓登记。
2、在所住栋号注水打压时间段,住户家中必须全天留人,并保持通信畅通。
3、在注水打压前,各住户务必完成自检,注水打压期间,物业将协同基建部门派专人值班维修,各住户可随时报修。
物业报修电话0431—85717396;85717397
注:业主未按以上通知要求办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长春博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1
年9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