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感动工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两年一届的“感动工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引起了良好的反响,对提升师生员工思想道德水平,优化育人环境,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近年来,学校大事不断、喜报频传,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60周年校庆隆重热烈,北湖校区投入使用、运转正常,学校办学整体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各项事业不断实现新进步、新突破。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凝聚了全校师生员工的奋斗和奉献、智慧和汗水。为进一步发现和宣传学校中踏实敬业、奋斗奉献、业绩突出、乐观有爱、乐学上进的师生典型,生动展示长春工大人良好的精神风貌,教育引领全校师生员工发扬工大精神,锤炼精神风骨,满腔热忱、满怀斗志地投身学校建设发展,根据学校党委2013年宣传思想工作安排意见,决定在全校开展第四届“感动工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激扬人生梦想 传递时代正能量
二、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挖掘典型、树立榜样、示范引领,凝聚工大精神,彰显师生品格,优化育人氛围,在校园内形成热爱生活、努力工作、与人为善、团结奋斗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学校整体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推动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奋斗。
三、参评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人员)
四、基本条件
1.人物、事件发生在2011-2013年度,老典型有新事迹、新发展。
2.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杰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或受到全校及社会普遍认可。
3.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踏实奉献,无怨无悔,做出了不平凡的、感人至深的事迹。
4.坚守梦想,坚持不懈,在追求人生理想的道路上敢于面对挑战,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在广大师生中产生积极影响。
5.在工作、生活、家庭、情感上具有特别感人的表现,能够深刻反映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和时代精神,能够体现工大人的精神和品质,能够充分彰显中华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6.参评集体事迹要具有突出感人的事件,着重体现高尚的道德情操、勤奋的工作状态、优秀的工作业绩和强烈的团队意识,努力服务师生、学校乃至社会进步发展,赢得良好反响。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发掘推荐(2013年12月)
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在深入调研、挖掘感动人物的基础上,提出人选(每单位至少推荐人物1名或集体1个)并组织整理出综合事迹材料,事迹摘要一份,照片10幅以内(含视频资料),报送党委宣传部。
要求:综合事迹材料要以“感动”为主题,以事例为主线,语言朴实精美、生动感人,3000字以内;事迹摘要简洁明了,重点突出,高度概括,800字左右为宜;照片能充分展现典型人物的典型事迹及形象,尺寸不小于800×600像素。如报视频材料由推荐单位自行制作。
推荐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10日。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news@mail.ccut.edu.cn,纸质及其它材料请送至校报编辑部。联系人:张亮亮,联系电话:85716143。
第二阶段 宣传展示和群众评选(2014年3月)
在学校“感动工大”网站,按照推荐材料的先后顺序,直接在网上对推荐申报参评的感动人物事迹进行宣传展示。同时,号召全校师生员工进行网上投票评选。
第三阶段 组委会评选(2014年4月)
通过组委会投票评选,并结合群众评选结果,提出第四届“感动工大”年度人物人选,报请学校党委审定。
第四阶段 表彰(形式待定)(2014年5月)
第五阶段 后期宣传
通过工大新闻网、校报、广播等校内媒体开展第四届“感动工大”年度人物宣传活动。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媒体申报、推介重点人物事迹。
六、奖项设置
“感动工大”年度人物、“感动工大”入围奖、“感动工大”提名奖。
七、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深刻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有效组织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要着眼于基层师生员工,着力于发掘身边的凡人善事、真人真事。要将“感动工大”评选活动与日常的先进人物事迹评选活动区分开来。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宣传阵地做好对感动人物的日常宣传工作,努力扩大其在师生员工中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召力,充分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寻找挖掘身边的感动典型,把真正感动人心的人物申报评选上来。
3.明确任务,促进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评选活动与学校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评选活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优化校风学风、师德教风,营造更加和谐的校园环境,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第四届“感动工大”年度人物推荐表
中共长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