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3年度长春工业大学好新闻评选活动”
参评作品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新闻采编质量,鼓励基层通讯员多出能够真实反映学校发展建设、鼓舞人心的优秀新闻作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广泛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挖掘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件,充分运用学校和社会媒体资源,宣传学校的办学优势、办学特色、办学成就、办学经验、典型事迹以及各项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果,展示学校的新面貌、新风尚,继续推进学校事业蓬勃发展,按照学校党委2013年宣传思想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学校将继续组织开展2013年度好新闻评选活动,请各单位、各部门将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各级新闻媒体(含《长春工业大学报》)、网络(含校级新闻网)上发表的,由我校作者或由媒体记者采写、制作的反映我校工作动态、办学成果、典型事迹及经验的新闻作品(含新闻图片)及申报参评好新闻的作品汇总填表,并于1月15日前将作品和表格报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85716143
附件:1.“2013年度长春工业大学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申报表
2.2013年度新闻作品发表、播出情况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13年12月11日
附件1
“2013年度长春工业大学好新闻评选活动”
参评作品申报表
报送单位(公章):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者 |
在何媒体发表或播出 |
时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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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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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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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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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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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1.在报刊上发表的作品,上交报刊原件及复印件。
2.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上交下载复印件。在校园网发表新闻作品参评的,主要以“工大新闻网”的“工大新闻”、“基层动态”栏目发布内容为准打印。
3.在电视台、电台播出的作品,上交光盘、录音带及有关证明的材料。
4.参评作品每单位限报5篇。
5.本表中“作者”一栏,校外媒体发表的新闻作品作者是我校师生或者有我校师生的,只填写我校师生;如无我校师生的,则填写新闻推荐人或所报道新闻事件的活动组织者、联系人。
6.此表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参评作品同时上交至校报编辑部(南湖校区老图书馆楼一楼3110室)
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news@mail.ccut.edu.cn。
附件2
2013年度新闻作品发表、播出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公章):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者 |
在何媒体发表或播出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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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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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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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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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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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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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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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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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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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1.本表填写时,同一新闻事件在多个媒体、校级(包括新闻网首页、基层动态)多个网站以不同角度发表的,均需填写,纳入汇总数量。
2.本表所统计作品中,校内媒体报道内容无需提交报纸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校外媒体报道内容需提交原件、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3.此表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提交作品同时上交至校报编辑部(南湖校区老图书馆楼一楼3110室)
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news@mail.cc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