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的紧急通知
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全国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省广电局《吉林省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具体实施方案》要求,近日,长春市将集中进行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工作,将我市原接收6颗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全部调整到接收两颗专用卫星,将我市原接收鑫诺1号卫星Ku频段节目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全部调整到接受亚太6号卫星。请安装并在使用卫星接收设施的单位及个人于8月30日前与党委宣传部联系,进行转星调整工作。望周知。
联系电话:85716294 孙老师
长春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200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