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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先进典型荣誉信息库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3-14 浏览量:

 

关于建立先进典型荣誉信息库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更全面地掌握我校受上级表彰奖励的各类先进典型情况,更好地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学校决定建立先进典型荣誉信息库,并由党委宣传部、校文明办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进行宣传推介。请各部门、各单位将多年来特别是2005年以来,由本部门、本单位评选上报,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各方面工作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含学生)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于320日前报校文明办(电话:85716133)。所报资料应包括:先进集体名称或先进个人姓名、所在单位、所获荣誉称号名称、授予荣誉称号的上级组织名称、授予荣誉称号的年度或具体时间、荣誉证书复印件或奖牌奖杯锦旗照片、简要事迹材料等。请认真统计报送,切勿遗漏。

特此通知。

 

附件:先进典型信息资料登记表

 

长春工业大学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OO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