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8-03-12 浏览量:
关于第二次填报2007年度高校人员个人收入情况调查表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近期按照税务局要求,对我校个人收入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现将表格附后,请各单位自行打印,以部门、处室为单位填报,有表内各项收入的相关人员须如实填写,如本部门内人员不涉及表内收入项目,须上报空表。并请于3月20日以前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计划财务处计划科。
特此通知。
附:2007年度高校个人收入情况调查表
计财处
200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