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08年部门财务预算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切实作好2008年财务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部门、各单位上报支出预算应坚持从严控制各项支出的原则,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合理安排,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2.政府采购项目提报2008年内必须完成的项目计划。政府采购项目暂依据《2007年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含公务印刷及办公用纸),上报资产处审核汇总后报计划财务处。
3.凡是有创收收入的各部门、各单位,依据2008年办班计划及资源有偿利用情况测算2008年创收收入,上报收入预算。
4.各单位、各部门请在3月14日之前将本部门2008年财务预算经本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送至财务处计划管理科,逾期责任自负。
长春工业大学
二○○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