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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报销医疗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05 浏览量:

2010年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报销医疗费的通知

 

各学院:

校医院定于2011110日(周一)、111日(周二)报销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医疗费。

具体安排如下:

110(周一)9301100 14001600在南湖校区医院三楼。

111(周二 )9001100 在林园校区主楼一号楼大厅。 

要求报销人员必须持有:

1.校医院的转诊单;

2.就诊医院病历;

3.转诊医生签字的医疗费收据;

4.学生医疗手册。

 

校医院

                      2011年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