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4年部门财务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切实做好2014年财务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日常教学、科研及公用经费,按轻重缓急排序填报。
2、有年度专项需求的部门,请按项目内容详细填报。
3、政府采购项目提报2014年内必须完成的项目计划。政府采购项目依据附件规定,上报资产处审核汇总后报计划财务处。
4、有创收收入的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资源有偿利用情况测算年度创收收入,上报收入预算。
5、基建项目按项目需求详细填报,并注明资金需求进度。
6、各部门、各单位请在3月3日之前将本部门2014年财务预算经本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送至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联系电话85716254。
附件: 2013年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计划财务处
201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