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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长春工业大学“好新闻”和“优秀通讯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5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14年度长春工业大学“好新闻”和“优秀通讯员”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提高新闻采写质量,积极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广泛调动通讯员的新闻宣传工作积极性,运用校内外媒体资源,充分展示学校发展成果,为切实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度长春工业大学“好新闻”和“优秀通讯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长春工业大学“好新闻”

(一)评选范围

2014年度,即2014111231在各级新闻媒体(含《长春工业大学报》)、网络(含校级新闻网)上发表的,由我校作者或由媒体记者采写、制作的反映学校工作动态、办学成果、典型事迹及经验的新闻作品(含新闻图片)。

(二)评选原则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内容健康,主题鲜明。

2.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贴近学校,贴近实际,贴近师生”原则,有效反映学校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与建设成果。

3.内容真实,事实准确,具有较强的新闻性、时效性、可读性,为师生喜闻乐见。

4.新闻要素完整,语言文字精炼,结构严谨。

(三)评选程序

1.候选新闻。由各部门、单位自荐新闻作品参评,填写《2014年度长春工业大学“好新闻”参评作品申报表》(见附件1

2.网上展示。宣传部将组织专家根据推荐情况,遴选候选新闻在专题评选网页上发布、展示。

3.会议评审。学校好新闻评选委员会进行会议评审,结合票选情况,最终评选出2014年度长春工业大学“好新闻”,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4.表彰奖励。学校将对2014年度长春工业大学“好新闻”进行表彰奖励。

二、评选“优秀通讯员”

(一)评选范围

各部门、单位的教工通讯员。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自觉学习新闻理论和锻炼业务技能。

2.有较强的新闻写作能力和工作作风,责任心强,勇于创新。

3.能够较好地完成信息报送任务,作品数量多,质量好,采用率高,新闻报道成绩显著。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由个人申请,各部门、单位进行推荐,填写《2014年度长春工业大学优秀通讯员申报表》(见附件2

2.会议评审。学校好新闻评选委员会进行会议评审,结合票选情况,最终评选出2014年度优秀通讯员,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3.表彰奖励。学校将对2014年度优秀通讯员进行表彰奖励。

三、有关要求

1.报送时间:2015110日下班前。

2.报送方式:书面材料上交校报编辑部(南湖校区老图书馆楼一楼3110室)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news@mail.ccut.edu.cn

3.联系人:王琦,联系电话:85716143

4.每个部门、单位限报5件作品,作品以实际刊发为准,拒绝在报送时进行二次加工。

5.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积极推荐、申报,进一步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校宣传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附件:1.2014年度长春工业大学“好新闻”参评作品申报表

     2.2014年度长春工业大学优秀通讯员申报表

     3.2014年度新闻作品发表、播出情况汇总表

 

中共长春工业大学委员会

长春工业大学

                                201515

 

   

 

 

附件1

 

2014年度长春工业大学“好新闻”参评作品申报表

      报送部门、单位(公章)

序号

作品名称

作者

在何媒体发表或播出

时间

1

 

 

 

 

2

 

 

 

 

3

 

 

 

 

4

 

 

 

 

5

 

 

 

 

注:

1.在报刊上发表的作品,上交报刊原件及复印件。

2.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上交下载复印件。在校园网发表新闻作品参评的,主要以“工大新闻网”的“工大新闻”、“基层动态”栏目发布内容为准打印。

3.在电视台、电台播出的作品,上交光盘、录音带及有关证明的材料。

4.本表中“作者”一栏,校外媒体发表的新闻作品作者是我校师生或者有我校师生的,只填写我校师生;如无我校师生的,则填写新闻推荐人或所报道新闻事件的活动组织者、联系人。

 

 

 

 

附件2

 

2014年度长春工业大学优秀通讯员申报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工作单位

 

在校外媒体刊发新闻数量

 

在校报刊发新闻数量

 

在校园网刊发新闻数量

 

 

 

 

 

所在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公章)            

学校

意见

 

 

 

 

 

学校(公章)            

 

 

 


附件3

2014年度新闻作品发表、播出情况汇总表

         报送部门、单位(公章)

序号

作品名称

作者

在何媒体发表或播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

1.本表填写时,同一新闻事件在多个媒体、校级(包括新闻网首页、基层动态)多个网站以不同角度发表的,均需填写,纳入汇总数量。

2.本表所统计作品中,校内媒体报道内容无需提交报纸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校外媒体报道内容需提交原件、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