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
领导小组及职责的通知
各安全生产、安全防火重点单位:
根据我校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要求各安全生产、安全防火重点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长春工业大学关于调整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职责的通知》(长春工大校字〔2015〕11号),成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落实,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请各安全生产、安全防火重点单位于2015年6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保卫处综合科1152室。
联系人:姜延安 李晨光
联系电话:85716262
安全生产工作QQ群:236501218
长春工业大学保卫处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