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春季大风天防火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春季大风天的防火安全工作,预防和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此通知:
一、各部门、各单位的主管领导要严格执行《长春市政府关于大风天防火的有关规定》。春季风大,禁止室外动用明火。
二、要加强春季大风天用火、用电、用气的管理。各单位对管辖区内各类建筑、学生食堂、学生公寓、以及露天仓库、堆垛要进行重点巡逻和监护,严格落实用火、用电审批制度。
三、要加强春季用火的管理,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随意丢弃烟头(防止或避免因阴燃引发火灾)。
四、各单位要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力度。各学院实验室、研究室和办公室人员严禁使用各类违规电热器具(电热垫)等,下班后要切断电源和临时插排,确保消防安全。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专业人员检查室内外电器及线路有无老化、破损等故障,避免造成短路引发火灾,禁止大风天室外电气焊作业(室内电气焊经审批后方可作业),校园内各处安置的垃圾桶要及时清除可燃物,防止因扔未熄灭的烟头引发火患,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保卫处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