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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9 浏览量:

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部分节假日及寒暑假安排计划通知如下。

一、元旦11日放假,12日(星期一)补休。1231日、12日有课的教师自行及时安排补课。

二、寒假:2017114日至35日放假,36日上课教职员工115日至33日放假,114日、34日、35日上班

三、清明节:4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上43日(第五周星期一)的课。41日、4日有课的教师自行及时安排补课。

四、劳动节:5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429日、51日有课的教师自行及时安排补课。

五、端午节:5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27日(星期六)上班上课,上529日(第十三周星期一)的课。527日、30日有课的教师自行及时安排补课。

六、暑假:学生2017715日至93日放假,94日上课。教职员工716日至91日放假,715日、92日、93日上班。

七、中秋节、国庆节:101日至8日放假,共8天。930日(星期六)上班,上105日(第五周星期四)的课。930日、102日至4日、6日至7日有课的教师自行及时安排补课。

各部门、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好相关工作,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校园安全和值班等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事宜以假前通知为准。

 

                                        学校办公室

                                       2016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