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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6 浏览量:

关于开展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精神,根据《关于在全省开展第30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吉爱卫发[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从即日起至51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具体活动要求请见附件。

    附件1:《关于在全省开展第30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附件2长春工业大学开展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的要求

 

 

          长春工业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8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