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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博士研究生寝室发生火情的处理通报

发布日期:2018-03-16 浏览量:

关于对博士研究生寝室发生火情的处理通报

 

各部门、各单位:

201834晚,我校南湖校区六栋博士研究生寝室因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高其乾违规使用电热棒引发火情,幸而有人及时报警扑救,才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但此次事件发生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并对学校声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同时,也为我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再一次敲响警钟。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事件为戒,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全年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一、处理意见

1.依据《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四十条第六款,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高其乾留校察看处分,留校察看期为一年。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此次事件中负研究生教育管理主体责任。基层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对研究生管理负领导责任,兼职研究生辅导员负监管责任,指导教师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学校责成上述单位及相关人员要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对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岗位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做到杜绝消防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逐岗落实责任,建立并落实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机制,确保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安全。

2.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事件为预警,在本周内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精心部署和全面排查,检查重点为学生公寓、各研究室、实验室和人员密集的场所。对本部门、本单位用电设备和疏散通道等要仔细检查,对检查情况要进行认真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畅通。对全校学生要做好消防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做到教育到位、监督到位、管理到位。

3.积极优化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环境。

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督促,依法严格管理,确保学生公寓消防设施完善,疏散通道通畅,管理制度落实。严禁在学生公寓内违章使用电器(热得快、电磁炉、电水壶、电火锅、电饭煲、电熨斗、电烫发器、电吹风、电热毯、取暖器等)、私拉乱接电源等现象。学校将对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违章使用电器等情况进行通报,由此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长春工业大学

                     2018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