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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校部分教学、科研实验室、实训车间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3-23 浏览量:

关于对学校部分教学、科研实验室、实训车间安全工作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吉林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要求,深刻吸取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实训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312日,由安全处、教务处、科研处、后勤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检查组对南湖和北湖校区部分实验室、实训车间进行了安全工作大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部分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制度不建全、实验室内无禁烟标识、消防器材管理不到位;个别实验室内堆放纸箱、木箱等易燃物和与实验无关的个人物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二、实验室普遍无药品使用登记簿;存放实验用药品过多,管理不规范,随意摆放;个别实验室实验用的胶皮管老化。

三、部分实验室电源线、网线连接不规范、电源插排连插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四、部分实验室的氩、氮、氧气瓶摆放位置不规范,无固定、无隔离。

五、通风柜存放杂物, 部分实验室内堆放废旧仪器、电脑等设备,室内物品摆放杂乱无章,卫生状况差。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以安全隐患问题清单的形式反馈给各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并将隐患问题整改情况于328日前报送安全处综合科(1152室)。同时也希望其他未被检单位参照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检自查并落实整改,以确保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长春工业大学

                     2019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