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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和报告下半年意识形态责任制内审内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0 浏览量:

关于做好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和

报告下半年意识形态责任制内审内巡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现就做好本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和报告下半年意识形态责任制内审内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

(一)总结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情况;

2.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学校和院系发展情况;

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

4.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微宣讲、微党课等主题实践活动情况;依托校(院)党校、团校和“青马工程”建设培树青年师生骨干、先进典型和学习活动情况;

5.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6.围绕传统节庆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活动情况;利用重大纪念日,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情况;

7.校园文化建设情况,校园文明行为引导及师生遵德守礼情况;

8.依托“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学院(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成效;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学雷锋志愿服务、军民共建工作情况;

9.开展文明上网、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教育及效果;

10.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情况;

11.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12.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服务师生”作风大整顿,教育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

13.后勤、安全部门和各学院环境建设、综合治理情况;相关部门、相关学院实验室废气、废水、废渣处理措施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14.机关各部门与精神文明创建相关的业务工作情况;

15.本年度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情况。

(二)格式要求

标题(如:机关第一党总支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为二号小标宋体字,正文为三号仿宋体字(其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段落行距为固定值28磅。

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情况,直接按《荣誉汇总表》所列项如实填报。(见附表)

(三)报送要求

1.机关各部门要重点总结与精神文明创建有关的工作,连同荣誉汇总表于1225日(下周二)前报所在机关总支,精神文明建设总结及所获荣誉由机关各总支汇总、形成,201913日前上报。

2.其他单位总结及荣誉汇总表于201913日前上报(纸质版、电子版都报,纸质版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工作总结要全面,以数据和写实为主。市级以上荣誉不包括各类国家奖助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以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和参与的各类学科竞赛、校园文化活动获奖情况,以及各类评比表彰称号,由分管部门负责上报,各学院不再重复填报。

报送邮箱:xcb@ccut.edu.cn

 

二、报告下半年意识形态责任制内审内巡工作

(一)报告内容

请参照2018611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意识形态责任制内审内巡工作的通知》(长春工大党字201832号)。

(二)格式要求

标题(如:机关第一党总支2018下半年意识形态责任制内审内巡工作情况报告)为二号小标宋体字,正文为三号仿宋体字(其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段落行距为固定值28磅。

(三)报送要求

1.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统一报送;

2.报送材料要求为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01913日前上报到党委宣传部(南湖校区主楼1352室)。

 

联系人:张亮亮   联系电话:85716133

 

附件:长春工业大学2018年市级以上荣誉汇总表(样表)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220